为加强对苏木镇纪委(监察室)和旗纪委机关部室及派驻纪检组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,旗纪委扎实开展“镇案旗审”和“两级联审”工作,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。
一是制度保障促实效。3月,旗委常委、纪委书记武占宽带队赴兴安盟学习“乡案县审”和“两级联审”先进经验。在充分学习调研的基础上,逐步梳理健全工作机制;5月,制定并印发《鄂托克旗纪委监察局“镇案旗审”工作办法(试行)》及《鄂托克旗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“两级联审”工作办法(试行)》;6月,下发《鄂托克旗纪委监察局关于确定执纪审理人员的通知》,各苏木镇和驻在部门党组织均已设立审理人员,全旗执纪审理人才库已建成。截至目前,通过“镇案旗审”模式审理案件24件,“两级联审”案件6件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
二是责权明晰传压力。“镇案旗审”“两级联审”工作的开展,使得违纪案件办理向基层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织延伸,防腐反腐的压力层层传达,做到了责权明晰,使纪律审查真正贯彻到了基层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织,压实了主体责任,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
三是职权回归树威信。“镇案旗审”“两级联审”将立案及处分权限交给基层纪委及直属机关党委、纪委,体现了党章对基层纪委赋予的权利,促使基层纪委职权的回归,树立起了基层纪委的威信,提升了基层纪律审查的社会影响,使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,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