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公开 纪律审查 廉政教育 专题专栏 法律法规
当前位置:首页>曝光台>举报指南  
搜 索
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、处理过程和基本方法
日期: 2015-10-23   来源:   作者:
 

 

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

·  针对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
· 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
· 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

处理信访举报的一般流程

 

 

信访举报部门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办法


信息反映

对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通过一定载体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。


转交承办

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,转交有关的纪检监察机关(组织)处理。


交办督办

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,重要的可向其发函交办,并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。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,可采取一定方式进行督促检查。


移送承办

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,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办理。


直接核实

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问题进行核实。


信访监督

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党组织、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,采取一定方式进行了解核实、警示教育或提出相关要求。

 

 
? 365bet体育在线中文网     鄂托克旗监察局     版权所有     蒙ICP备14000612
技术支持: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